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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 款 说 明

汇 款 说 明


  每笔汇款最低不限,最高限汇一万元,超过1万元可分笔办理。1仟元以上的汇款为"高额汇款"。    


书 写 要 求


  汇款通知必须用蓝、黑色的钢笔、毛笔或圆珠笔依式填写清楚,汇款金额要顶格大写,不得超过限额,数字之间不留空隙,收汇款人地址须填写详细,不得以银行帐号或电报挂号代替,汇款金额和收款人姓名不得涂改收款人姓名只能填写一个。收款人及邮政编码须填写详细清晰。


特 别 收 费


  撤回汇款手续费每件1.00元;存局侯领手续费每件1.00元;查询费免收;退汇、改汇费每件1.00元。 汇款的查询 汇款人如需查询所交汇款下落时,应向收汇局交验相关汇款收据,填写“汇兑事项申请书”,并交查询费2角。如需要电报查询的,加付电报费六角,如同时要求对方局将所查结果用电报答复的,再加收回电费六角。


   汇款的退汇 退汇就是将汇款退还给汇款人。退汇有两种情况: 兑付局因故未能投兑给收款人而退汇的。 由汇款人提出退汇要求的。可在交汇后的一年内申请,并查验收据,填写退还汇款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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