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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潍坊市海洋与水产局为市政府主管全市海洋事务和渔业行政的职能部门,行政编制20人。内设办公室、政工科、计划财务科、生产科教科、海洋管理科5个科室。下设行政延伸性科级事业单位——潍坊市渔政监督管理站(潍坊市海洋监察支队),副县级事业单位——潍坊市水产研究所,科级事业单位——潍坊市海水增养殖管理站,潍坊市淡水渔业技术站。直属科级事业单位——潍坊市水产良种场、潍坊市海水养殖试验场、潍坊市第二海水养殖试验场。

二、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海洋与水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我市海洋与水产业管理办法,制定调整和组织实施海洋与水产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科技进步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搞好海洋经济与渔业经济体制改革和综合开发建设的管理工作。

    (2)负责与邻市海域划界,制订海洋功能与渔业区划,论证、审查、确定海洋、海岸带和渔业开发重大工程项目和资金投向;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上级授权海域范围内的海底电缆铺设、管道路由和海上人工构造物设置,实施监督海域使用证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协调各涉海部门、行业的海洋开发活动。

    (3)会同有关部门选划和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特别保护区,按分工负责海洋生态环境、渔业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调查、分析、评估海洋资源、渔业资源开发利用效果,组织实施海洋环境污染、港区水域船舶排污的监测监视,开展防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和海洋倾废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安排和宏观管理主要渔区渔场,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海洋和内陆渔业水域污染事件,建设和管理海洋环境预报服务系统及基础设施。

    (4)指导近海和外海渔场捕捞活动,协调重要渔区、渔汛生产;组织和管理浅海滩涂和内陆水域水产增养殖开发;归口管理远洋渔业、水产品加工流通及渔船、渔机、网具制造和制碘工业,实施国家授权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海洋产业发展以及海洋和渔业减灾工作。

    (5)建设和管理我市海监队伍,依据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再辖区内组织实施巡航监视、监督管理,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6)建设管理我市渔政队伍,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和渔船检查工作,管理全市渔业资源、渔业生产秩序和渔业无线电通讯工作,负责渔业安全监督管理、抢险救助以及重大渔事纠纷和事故的调查处理。

    (7)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海洋与水产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重大科研项目的攻关及成果管理,负责人才培养教育及技术推广工作。

    (8)负责海洋与水产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监督执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双边、多边渔业协定,协调处理海洋与渔业涉外事件,引导生产经营部门参与国际竞争,搞好产品出口创汇,发展外向型海洋与渔业经济。

    (9)负责海洋与水产业统计、信息、资料、宣传、档案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县市区海洋与渔业行政管理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联系内容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322号

邮编:264041

电话:8232568 8239353 8276105 8232342

传真:8237040